作者: 來源: 日期:2023-09-15 日期:558 【瀏覽字體: 大 中 小】
各縣(市、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生態環境分局,廊坊開發區生態環境局:
現將《廊坊市2023年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工作實際,認真組織開展,抓好貫徹落實。
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
廊坊市2023年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計劃
根據《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按照省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冀環辦發〔2023〕26號)要求,結合我市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通過監督檢查,督促全市核技術利用單位,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守法意識,完善輻射防護制度,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二、檢查內容
(一)核技術利用單位
以《輻射安全許可證》管理為核心,按照生態環境部《輻射安全與防護監督檢查技術程序》對全市持證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包括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輻射安全和防護設施運行與維護情況,輻射安全和防護制度與措施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系統》數據維護情況。
(二)生態環境部門
落實省生態環境廳和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要求,依法依規履行輻射安全監管責任情況等。
三、檢查形式
監督檢查分為以下兩類:日常檢查、專項檢查。
(一)日常檢查
1.市級檢查
一是市局輻射科會同輻射站配合生態環境部、省廳對國家、省發證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檢查。二是市輻射站負責對市發證核技術利用單位現場檢查,對通過監管系統、放射源在線監控管理平臺等非現場方式發現的風險程度高、隱患問題突出的重點放射源單位進行重點檢查和抽查,對射線裝置單位采用“雙隨機”方式進行現場檢查。
2.各縣(市、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生態環境分局,廊坊開發區生態環境局檢查
各縣(市、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生態環境分局,廊坊開發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對轄區內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日常檢查,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的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一是對轄區內核技術利用單位日常監管檢查做到全覆蓋。二是對停產、半停產企業,移動探傷企業重點實施檢查。轄區內移動探傷源作業期間,至少現場檢查一次。三是檢查廢舊金屬回收熔煉企業監測設備安裝和使用情況。
(二)專項檢查
按省生態環境廳安排,市局及各縣(市、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生態環境分局,廊坊開發區生態環境局配合開展以下專項檢查。
1.對高風險移動放射源企業開展專項檢查。
2.開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工作專項檢查。
3.對2022年度新頒發許可證的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回頭看”專項檢查。
4.對輸變電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開展專項檢查。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履行監管職責。要順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切實增強核與輻射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屬地責任,履行監管職責,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二)狠抓制度落實,嚴格監管執法。要依法從嚴監督檢查,狠抓制度落實,對違規操作和弄虛作假實施“零容忍”。
(三)規范工作程序,確保監管到位。要嚴格落實制度程序,切實做到嚴慎細實規范監管,監督檢查情況及時錄入《國家核技術利用監管系統》,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到位。